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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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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我就像一个被抽走了魂魄的木偶一样盯着兔娃娃发呆,我的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我的心里早已掀起了八级大地震。 

 

  这是什么意思?我被甩了?我就这样被她给甩了? 

 

  我玩过这么多女人,结果到头来却被一个单纯到不行的小女孩给甩了! 

 

  她走了,为什么我的心里会这么难受? 

 

  原来这就是失恋的感觉。 

 

  我魂不守舍地在大街上游荡,手里一直攥着那个脏兮兮的兔娃娃。 

 

  她说她讨厌我。她觉得我恶心。她再也不想见到我。 

 

  可是她明明说过要永远和我在一起的。 

 

  我的心都要被她伤透了。 

 

  谈恋爱需要两个人同意,但是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掌控全局,我可以全盘控制我们关系的走向,可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居然大大超出我的预料。我终于明白,掌控全局的前提是……不要爱上她。 

 

  我发现我居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爱上她了,也许我本来就爱她。 

 

  我知道阿谭为什么弹钢琴很好听了,我编了一个冷笑话给自己——因为她是一个黑白分明的人。 

 

  而我不是,我是一个灰色的人,我做事从不管正义与否,我只为了让自己开心。 

 

  我回了家,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头。我又生气,又委屈。我是一个泄气的皮球,四片羟考酮也没让我振作起来。 

 

  我的手机响了,可惜不是阿谭打来的。是另一个手机,是我的一个老顾客,一个拜托我给他送货的吸毒者。四分之一克海洛因。 

 

  在我去的路上他不停地打电话催我,出发了吗,到哪了,还有多久能到。 

 

  就在我离约定好的目的地还有几十米的时候,这个傻逼又给我打电话,在这一刻,我突然改变了主意。 

 

  我接了电话,告诉他,抱歉,我临时有事,没法去了。 

 

  他说,我操你妈。 

 

  那天傍晚,我第一次尝试了海洛因。 

 

  我去了茉莉曾经带我去的秘密天台,我带着朝圣的心情推开洞口的旧木门,钻进了这个静谧的世外桃源。这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禁地,此刻不会有任何人和任何事来打扰我。人生中第一次与海洛因的亲密接触充满了仪式感。 

 

  又是一个落日时分,破旧的平台被一片金光笼罩,我手里紧紧攥着那一小包被锡纸包裹的四分之一克海洛因,以一种视死如归的决心坐在墙角。 

 

  晚霞映衬在银色的锡纸上,此刻它比钻石还要夺目。 

 

  我缓缓把它打开,轻轻用手把它搓成一个小条,就像中午的可卡因那样。 

 

  多亏我是个毒贩,对那些五花八门的吸食方法了如指掌。 

 

  卷烟、烫吸、肌肉、静脉、动脉…… 

 

  我打算烫吸,因为我没有镊子,没法把香烟里的烟丝夹出来。 

 

  我用五元钱纸币卷成一个纸吸管,对准自己的鼻孔,再把那一片锡纸小心翼翼地驾在我的膝盖中间,从下方用打火机慢慢烤制。 

 

  锡纸上方飘起一股带着强烈酸味的青烟,金灿灿的夕阳透过它,就像是镶嵌了碎金箔的银飘带。 

 

  我的鼻孔对准纸卷,让纸卷追逐那缕银丝。 

 

  可千万别被风给吹走了!快到我的鼻腔里来吧! 

 

  如果我待会吐出来了,这就是上天对我的劝诫,是让我迷途知返的良药。据我的了解,百分之七八十的人第一次吸海洛因都会大吐特吐。在我看来,第一次吸毒吸吐的人,上辈子绝对经常积德行善,这是老天爷给你的福报,让你对毒品产生心理阴影,他给你一次让你后悔的机会。 

 

  可我成了那个最不幸的幸运儿,我没有反胃、没有头晕、没有恶心。我知道为什么。 

 

  是阿片受体,我的身体里有阿片受体。 

 

  我的身体里在一年前就种下了阿片种子,它已经悄悄发芽了。 

 

  不同的毒品就是不同类型的种子,第一次吸毒难受的过程,就是你的身体在与它抗争的过程,不论你吐还是不吐,「受体」都会在你的身体里埋伏一辈子,你的身体已经开始与毒品「妥协」了。 

 

  如果你停止吸毒,它就会一动不动;如果你开始复吸,它就会肆意生长。即使你戒了毒,它也不会像屎尿一样排出,它就是你的身体里和普通人相比多出来的一个器官。 

 

  也就是说,这个后悔的机会不是人人都有,就算有,也是一生只有一次,只可惜这个在鬼门关踩一脚再赶快跳回来的机会,已经被我在去年给用掉了。那天我吃了两片曲马多,结果吐出了隔夜饭。 

 

  鸦片与吗啡在我心门里种下的种子,就像洗不掉的纹身。 

 

  最开始的一分钟,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然后…… 

 

  我的皮肤突然奇痒无比,咽喉烫得快要自燃,浑身的血液都烧到了燃点,咕噜咕噜地冒泡泡,我的肺部好像盘踞了一条巨龙,它飞到哪里,哪里就会像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地乱响,巨龙不仅会腾云驾雾,它还能潜水,它弓起自己的爪子,抖了抖身上泛着青光的龙鳞,纵身往海里那么一跃,我的身体马上掀起了千层巨浪,那些浪花刷洗着我的每一个器官,连我的骨缝都被无死角地清洗了一遍。 

 

  你洗过自己的骨头吗? 

 

  平常人洗澡也就洗洗头,洗洗身体,但我今天把自己的骨头、血液、脂肪、内脏……我全都给洗了! 

 

  一扇金色的大门在我面前缓缓打开,那扇大门里有一个飘渺的幻影,她有人形,正演奏着我今生所听过最美的仙乐。 

 

  洗礼。我经受了一场洗礼。 

 

  废弃的写字楼天台,就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我金黄色的梦乡。 

 

  不知道你有过这种感觉吗?等待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的感觉。 

 

  你一个人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那床比云朵还软,你昏昏欲睡,现在是安静的午后,突然从窗外的街道上传来一首特别特别好听的歌,它断断续续地飘来,声音时大时小,就好像是有一个妖女坐在海岸的礁石旁拨动竖琴,她的歌声宛若天籁。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首歌能与它类似。 

 

  你从没听过这首歌,但你觉得这首歌已经美妙到可以诠释你的一生,它是你遥远的回忆,是你回不去的童年。它能把快乐放大,把痛苦缩小。 

 

  这绝对是你从婴儿时代到现在最幸福的一个午后。 

 

  你想知道歌的名字,这样你就可以把它下载到MP3 上听个够。 

 

  可是你听不清这首歌的歌词,于是你打算学习演唱这首歌,你试图哼唱它的曲调,人家原曲是夜莺一般的歌喉,可是你翻唱得简直就像是一只光屁股的野猴在山林里嚎叫。 

 

  你没法凭借自己的力量复原它。 

 

  这到底是什么歌?它到底叫什么名字? 

 

  你问遍了亲戚朋友,都没有人听过你描述的这首歌,你只好去街道里挨家挨户地询问,也许他来自一家理发店,也许来自一家音像店。 

 

  「你为什么非要寻找这首歌呢?你没有其他正事要做吗?!」 

 

  别人被你问烦了,他们总是这样说你。 

 

  一种强烈的优越感在你心里油然而生,你笑着回答他:「你不懂,那你因为你从没听过这样好听的音乐,我不怪你。只要有机会让我再听一次……」你伸出五个手指。 

 

  「我愿意折寿五年。」 

 

  对方说,你真是疯了。 

 

  你笑而不语,心里暗笑道,唉……曲高和寡,对牛弹琴啊! 

 

  终于有一天,它又飘荡在你的床边,依旧是那个昏昏欲睡的午后,依旧是那段神秘又美妙的旋律。 

 

  是你!你终于来了!我一直在等你! 

 

  你赶紧平复心中的激动,放松自己的每一根骨骼,你巴不得这首歌能放得慢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多享受一会。 

 

  那醉人的歌声不仅飘进你的心房、你的大脑,它还钻进了你的骨头缝里。 

 

  它懂心理学,总是在你心痒难耐的时候姗姗来迟。 

 

  你的脑神经不知不觉让这首歌与幸福挂钩,听这首歌的过程,就是幸福的过程。它不能收藏、不能备份,你能做的唯有等待,它什么时候来,你就什么时候幸福。 

 

  如果有一天你再也听不到这首歌了,其实并不会怎么样,你不会痛,也不会死,地球不会停转,时间不会停止,你的人生依然继续,但你会一直等,痴痴地等它一辈子,等待曾经的幸福从天而降,一直等到你进棺材的那天…… 

 

  没能在将死之时重闻此曲,就是你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并不是每个人都吸过毒,但做爱大部分人还是做过的,就让我拿做爱做个比较吧。 

 

  如果把服用曲马多的高潮比做自己对着美女挂历撸了一管;那泰勒宁就好比找了一个漂亮的鸡;奥施康定、芬太尼、吗啡片剂,它们就相当于你终于和自己暗恋已久的女神来了一场云雨之欢;至于海洛因吗……那就是—— 

 

  从前有一位王国的公主,她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而你只是一介草民,你连看她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你也不配随意和他人谈论起她。 

 

  突然有一天,公主被一群三头六臂的怪物囚禁在了密闭的山林里,国王下令若是有哪位勇士救了公主,就把公主嫁给他,人人都不敢闯进那片地方,大家都说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但是你敢,你不听身边人的劝告,只身一人,带着一把长刀和铁盾,冲进敌人的老巢里大杀特杀,你九死一生,脸和身体都被敌人的鲜血染红了,肩膀上披着怪物肚子里花花绿绿的肠子。 

 

  你赢了,单枪匹马打了场胜仗,你终于要如愿见到那位美丽的女神。 

 

  「谢谢你,你救了我。」 

 

  你低着头,扑通一声跪下了,你毕恭毕敬地说:「公主殿下,我不敢奢求其他,我今天来,只是想一睹您的芳容。」 

 

  前方传来公主甜美的声音:「抬起头来。」 

 

  你缓缓抬起头,你终于见到了公主,即使用世间所有美好的词汇去形容她,也无法描绘出她美貌的万分之一,你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 

 

  你看呆了,直到公主提醒你,你才想起来你要赶紧给她松绑。 

 

  你跑上前去,心跳加速,用刀小心翼翼地割开缠绕她身体的荆棘,你的双手在发抖,生怕刀上的污血会玷污她圣洁的身体,你尽量不触碰她雪白的皮肤,因为以你的身份,这种接触绝对是一种亵渎,足矣让你的整个家族都遭遇灭顶之灾。即使国王承诺过会把公主嫁给那位解救她的勇士,但权力的压迫让你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就在这时,公主突然捧起了你的脸,她主动和你如胶似漆地亲吻起来,她软滑的粉舌蠕动到你的嘴里,你们的舌头搅拌在一起,她和你交换唾液,她的口中发出妩媚的娇嗔。 

 

  一见钟情,公主爱上你了。 

 

  她火急火燎地把你扑倒在地,扒掉你碍事的裤子,掀起自己身上由顶级皇室工匠缝制出的丝绒长裙,露出自己粉嫩的处女肉穴,那里早就是一片泥泞,滴着拉丝的淫水,她岔开双腿,对准你充血的肉棒一下子就坐到了底…… 

 

  后来,你和这位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成婚了。 

 

  不仅是她嫁给了你,全天下所有的荣华富贵全都嫁给了你。人们将你载入史册,世世代代的百姓都将歌颂你的光辉,你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勇敢的英雄。 

 

  这,就是海洛因和其他阿片药物的区别。 

 

  所以,只是身体上的爽吗?不是!海洛因才没那么庸俗! 

 

  我不能简单地将它形容为极端的生理快感,海洛因的本质其实是一种人类对于幸福的追溯。 

 

  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突然明白了什么是幸福。我突然寻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幸福是感觉,是心灵的感觉。 

 

  吸毒,就是寻找幸福。 

 

  一个追求幸福的人,他能有什么错? 

 

  谁能拒绝幸福呢? 

 

  所以吸毒者们总是会试图在海洛因中找到点什么,寻找童年、寻找幸福、寻找爱情,还有丢失的自我。 

 

  我不想当一个过河拆桥的人,我不得不说,无论海洛因给我后来的人生带来了怎样可怕的伤害,她永远是我曾经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永世难忘。 

 

  我度过了今生最美好的一天。 

 

  我从写字楼的天台走下来,悠哉悠哉地四处闲逛,我去了附近的天桥上,看渺小的芸芸众生穿梭在街道和马路上。 

 

  天桥上有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他的面前摆了一个沾满污垢的铁罐,那里边有一些零钱,硬币碰撞铁罐边缘的清脆声响,叮铃叮铃,这对他来说就是世上最美妙的音符。 

 

  谢谢,谢谢。每当有人投钱给他,他就机械地说一次谢谢。那个铁罐就是他的某一个身体器官,铁罐上有一条神经和大脑相连。 

 

  他看起来简直就像千年老树成精了,他的头像个从来没涮洗过的脏拖把,他身体像一个行走的垃圾桶。如果你要和他玩捉迷藏,他只需要往垃圾堆旁边一站,我保证你一时半会都找不到他! 

 

  他身上的臭味随风飘动到我的鼻腔里,打破了我的美好世界。 

 

  如果换作平时,我肯定会觉得他是个晦气的老东西,又脏又臭,还不如赶快死掉算了! 

 

  但我今天心情特别好,我看谁都顺眼。也许他不是一个乞丐呢?没准他是一个大隐隐于市的文学大家,没错,他肯定是把自己假扮成一个乞丐,只是为了感受人间疾苦。 

 

  吸毒后的我,总是能冒出许多奇思妙想。我的智慧高于常人,我能看透所有人的秘密。也许每个吸毒者都是半个哲学家。 

 

  我大手一挥,直接丢给他一张红灿灿的百元大钞。 

 

  那张红钞票飘落在他的铁罐里,好红,红得快要发光了。在若干个灰突突的硬币里显得无比刺眼。 

 

  我挥金如土,根本不在乎自己花了多少钱,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毒贩,我今天能给一个乞丐一百块,我明天就能赚回一百万! 

 

  他用干树皮般苍老的双手颤抖地捡起那张百元大钞,瞪着藏在他打结的乱发后的眼睛仰望着我,我的形象无比高大,发出一圈刺眼的圣光,我是他的英雄。 

 

  他连连以头抢地,恨不得用头把钢筋水泥的天桥撞塌来表达对我的感激之情。他每磕一次头,身上的腐臭味道都会抖动在空气中,也许下一秒他头发里的虱子都要被抖出来了。我皱着眉头后退了几步,转身走开了。 

 

  周围的路人都在对我施以侧目,有人窃窃私语,这个小伙子怎么回事,居然给了一个乞丐一百块钱! 

 

  我的身后传来老乞丐的声音,他几乎是扯着他的破锣嗓子冲我大喊:「谢谢您!谢谢!您真是我的贵人啊!祝您以后平步青云、前程似锦、金玉满堂!」 

 

  他祝福得不对,他说的这些我早就达到了,我已经是一个世界第一的巨人了,我已经强大到没有任何进步的空间了。也许人民币上应该印上我的肖像。 

 

  我笑着摇摇头,跑下了天桥,我的身体迎着风,奔跑在璀璨的夕阳下,每跑动一步就会带出一道金色的霞光。 

 

  我得快点离开这里,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再晚一步,乞丐磕头的脑袋就会把天桥撞得粉碎,所有人都会被钢筋砸得东倒西歪,成都的晚间新闻一定会播报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 

 

  我会在一日之内周游完全世界,用我的超能力帮助每一个深陷泥沼的庸人。 

 

  可惜,事实证明,即使是我这种级别的「伟人」,也会为爱受伤。 

 

  「如果我送你了一样你很喜欢的东西,但是是我偷来的,你会怎么做?你会和我吵架吗?」 

 

  「你不是经常送我这样的东西吗?」 

 

  茉莉挑着左边的眉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若有所思地笑了。 

 

  如果是大街上哪个陌生人敢这样看我,我很可能会生气,但是她这样看我,我反而觉得有一种梦幻的亲昵。 

 

  「哦——我知道了。」茉莉歪着脑袋,阴阳怪气地对我说:「你被你的高中生女朋友甩了,因为你偷了东西,她接受不了,对不对?」 

 

  「盗窃真的很可耻吗?」 

 

  我想转移话题,但实际上我这个问句恰好回答了她的猜想。我好蠢。 

 

  两个小偷开始讨论道德问题。 

 

  「当初我偷你东西的时候,你怎么想的?」茉莉反问我。 

 

  「我简直要气死了。你也太缺德了!那可是我来成都身上带的所有的钱,那部手机我也才刚用了几天。我想了无数种报复你的方式,如果再让我见到你,我肯定要把你按在身下狠狠肏无数次,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说着说着,我自己就笑了,但我也有点想哭。 

 

  笑,是因为我意识到自己原来可以和受害者感同身受;想哭,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早就变成了一个坏人。 

 

  时间过得好快……这一年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情,如果我从没来过大城市,我绝对想不到我的人生会如此动荡不安。 

 

  成都的一年,比利姆的十年还让人难忘。 

 

  「不行。」我掏出手机,「我要打个电话给她。」 

 

  茉莉突然把我手里的电话抢走了。 

 

  「你干什么!你干嘛抢我的电话?」 

 

  「别打。如果你打了,你就输了。」 

 

  「输了?我输什么?」 

 

  我被她搞得一头雾水,先是说失恋,又是说偷东西,怎么现在又扯到输赢上去了? 

 

  「俄切,你相信磁场吗?」 

 

  「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是它永恒地存在在男女关系中。只有掌控磁场的人,才能在一段感情关系中占据上风。」 

 

  月光映在她深棕色的眼眸上,看起来深不可测,好像能吸进人世间所有的情咒,她看起来像一个女巫,也许她本来就是。 

 

  茉莉的人格与年龄不符。 

 

  当初在舞厅第一次见她时,我一直以为她已经二十多岁了。后来才知道,那时她还只是未成年,她今年也才十八岁。 

 

  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她长得显老,我的意思是她的外表和内心已经超脱了人们普遍对于一个女人年龄的定义,她的容貌和气质永远定格在一个难以捉摸的模糊状态,不幼稚,但也绝对不成熟。 

 

  她的灵与肉永远都处于一个女人一生最好的状态,所以我总是称呼她为「女人」,而不是「女孩」,她生来就是女人,从她刚出生的那一刻她就是个标准的女人了,而不是女婴,也许这一切在她爸内射他妈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同样,四五十年后她依旧是女人,如果她能活到那个岁数的话。 

 

  「我从来不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我不感兴趣。那都是你们女的喜欢研究的东西,像星座一样。」 

 

  「你到底想不想让我帮你?」 

 

  听到这里,我只好改变态度,虚心求教。 

 

  所谓磁场,其实就是一种恋爱中的心理战术:想要一个人特别爱你,那首先要让自己「不爱她」。在一段亲密关系决裂之后,你越不理她,她就越想你。以不变应万变,你越是什么都不做,她越是会像疯了一样去找你。 

 

  那天晚上,我和她一起烫吸了半克海洛因,我们一起洞察了磁场的奥秘。 

 

  随着一缕薄纱般的烟雾升腾,我和茉莉都变成了全世界顶尖的科学家,明晃晃的聚光灯围绕着我们,有许多记者都把话筒举到我跟前,因为我们研究出了最新的磁场理论,他们等待我的口中吐出金玉良言,他们期待我的伟大创造造福全世界。 

 

  我会说多国语言,和许多国家的顶级科学巨人合作,比如美国、英国、日本、法国……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国家,呃,抱歉,我想不出来了,我知道的国家数量非常有限。 

 

  我表面上和他们合作,但是实际上我根本看不上他们,他们研究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小儿科,我在娘胎里就是科学家了,我两岁时就有人为我树碑立传了。我早就所向披靡,已是金刚不坏之体。 

 

  我无所不能,像机器猫一样,机器猫肯定也吸毒,不然他的口袋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神奇的小玩意呢? 

 

  哈哈!除了我之外,全世界所有人都是傻逼! 

 

  我开始沉醉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成了一个寻找幸福的殉道者。 

 

  海洛因压缩了我失恋的痛,把它压得像一张纸片一样薄。 

 

  其实阿谭在这期间有试图联系过我。 

 

  在我们吵架的第三天,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理她。 

 

  第四天她又发了短信给我:小熊,我们和好吧。 

 

  我还是没理她。 

 

  后来她打电话给我,我也不接。 

 

  我就是要故意不理她,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这种让她打脸的感觉。 

 

  我知道,这是爱情的磁场开始生效了。 

 

  海洛因真是有一种魔力,它不仅能呼风唤雨,还能让爱人回头。 

 

  几天之后的下午,我一个人在卧室里激动地享受自己的「奖励时间」。 

 

  此时此刻的我其实并没有体瘾,就算我不吸也不会怎么样。我只不过是接受不了自己只是个凡人的事实。我不能仅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变强大,我需要毒品给我力量。 

 

  我只不过是想把那首好听的歌再听一次。 

 

  纸币没了,吸管用光了,卷烟的烟纸也用光了,我得赶快找点纸张替代它们,制作一个简易的烫吸工具。 

 

  我不想去楼下超市买,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在房间里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合适的材料,最后我在床头柜里意外地发现了阿谭送给我的那本新华字典。 

 

  我想都没想,直接把字典翻开,撕了两三页纸,卷成一个细长的圆筒状,用打火机在锡纸下方轻轻烤制棕白色的粉末,我把纸吸管塞在鼻孔,淡蓝色的袅袅青烟被我吸入肺里。 

 

  对不起,阿谭,我把你送我的礼物当吸毒工具了。 

 

  空调的风吹动字典的纸张,沙沙乱响,那本字典自己哗啦哗啦地舞动起来,好像米白色的裙摆,像水族馆里长着白色大尾巴的鱼,我的房间变成了海底世界。 

 

  新华字典鼓起腮吐着泡泡,在鱼群中游来游去,它突然停下了,停在了第一页,那上边留着阿谭写给我的那句寄语。她漂亮的钢笔字。 

 

  莫忘少年凌云志,曾许天下第一流! 

 

  送给我最亲爱的俄切。 

 

  阿谭,谢谢你对我的期望,但我已经不需要了,因为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凌云大志,我已经是一个伟人了!我已经是天下第一流了! 

 

  温热的水浪像一双女人的手,轻轻抚摸我的皮肤,我也长出了一条尾巴,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观赏鱼,我在水族馆里上班,这里是全世界最大最豪华的水族馆,这是一个海底王国,这里的鱼儿比海洋里还多!在珊瑚丛里长出了一栋高耸云天的城堡,也许那位全世界最美丽的公主就住在这里。 

 

  成千上万的鱼儿在水中不断变换队列,锦簇般的鱼群好似一条旖旎的飘带,围着城堡穿梭翱翔。 

 

  厚厚的玻璃外挤满了游客,他们都纷纷拿出相机,企图把这个梦幻的场景留在他们的回忆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看到了阿谭的身影,她正拿着一个被摔碎的相机给我拍照,我游到她的面前,骄傲地冲她摇了摇我漂亮的鱼尾巴,再来一个后空翻,她开心地笑了,用指尖戳了戳水族馆的厚玻璃,我也用嘴隔着玻璃撞了撞她的手指,这是在跟她打招呼。 

 

  我用鱼的语言告诉她:我是俄切,我很想你。 

 

  可惜她没有认出我,因为我只是一只会吐泡泡的鱼。 

 

  后来,我们的表演结束了,游客们都走了,阿谭也走了,我们要下班了,工作人员关掉了管内五彩斑斓的灯,整个世界都黑了。 

 

  我悻悻地游到一片珊瑚丛里,我也要睡觉了。 

 

  「谭寰煐,你为什么哭?」 

 

  我站在一间明亮的教室里,没有任何人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老师正在讲课,粉笔摩擦墨绿色的黑板,发出沙沙的响声,班上大概有三四十个学生,我只认识一个人,就是那个带着小兔子头花的小女孩,除了她以外,所有人都没有五官,空空的头颅就像一个肉团,中间有一个凸起的尖尖,那是鼻子。 

 

  我慢慢走近她,他的同桌反复问着一句同样的话,我离得越近,声音就越大,还有很大的回音。 

 

  谭寰煐,你为什么哭? 

 

  阿谭接过同桌递给她的餐巾纸,她说:「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那你爱他吗?」 

 

  阿谭摇了摇头,「不爱。我哭不是因为我爱他,我哭是因为我后悔和他在一起。他是个很差劲的人,他家里很穷,他喜欢打架、喜欢偷东西……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连我的名字都不认识!他很没文化,他都没上过学,所以我买了一本新华字典送给他……我们第一天约会时,他送我了一个机器猫,他骗我说那是因为他喜欢机器猫,其实我知道,那是因为他只看过《机器猫》!这个土狗只认识这一个卡通人物,他们家连电视机都没有,他母亲连让他去村里小卖部看电视的一元钱都舍不得给他!」 

 

  「那你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恋爱?」 

 

  「都是他逼我的,他非要强迫我和他谈恋爱……他送过我很多礼物,但我根本就不稀罕,那些东西肯定全都是他偷来的。」 

 

  不是。那不是偷的,那是我买给你的。那是我认真挑选的礼物。 

 

  阿谭用纸擦干了眼泪,突然抱住了她的同桌,「其实我喜欢的人是你,我一直都喜欢你……」 

 

  他们两个突然旁若无人地「吻」在了一起,他的同桌没有嘴,但是他们却在亲吻,阿谭用她的嘴唇亲吻那个大肉球。 

 

  我感到一阵恶心,迫切地想伸手阻止他们,可是我和他们隔了一层隐形的屏障,我摸不到她,也无法走动,我只能撕心裂肺地大声喊叫:「我操你妈!你们在干什么!快停下!」 

 

  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失去了声带,变成了哑巴,连我自己都听不到我的声音。 

 

  他们忘情地亲吻,互相爱抚,直接在教室里脱光了对方的衣服,很可惜,同桌的身体不是一个肉团,他的胯下依旧长着男人的生殖器官,并且已经完全勃起了。 

 

  他们在课桌前做爱,阿谭用双臂环着同桌的脖子,坐在他的鸡巴上淫荡地扭着腰,两瓣圆滚滚的白屁股被同桌的手拍得啪啪响,她的淫水噗呲噗呲地滴落在凳子上,她眯着眼睛,嘴里不断发出淫靡的喘息声,她甚至伸出舌头舔舐那个恶心的大肉团,那个没有五官的脸…… 

 

  「快停下!!有人吗!喂!有人能听到我说话吗!快放我出去!!」 

 

  我把手扒在透明的屏障上奋力呼叫,却没有人救我,唯独他们二人的交媾声一直像个立体大音响一样飘荡在我耳畔。 

 

  好刺耳。 

 

  我听到阿谭说,对,就这样,爽死了,操我,老公,继续操我,操死我,好舒服…… 

 

  我无处可逃,就这样被困在这个无形的枷锁里很多很多年,它就像一个单向玻璃,我成了一个隐形人,再也没有人记得我,我被这个世界抛弃了。 

 

  这些年里我没吃饭、没睡觉、没拉屎撒尿,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阿谭和她同桌的所有点滴瞬间,我看到他们一起考上了四川大学,白天上学,晚上做爱。 

 

  内射、高潮,内射、高潮,内射、高潮……怀孕。 

 

  四年后他们结婚了,阿谭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她成为了一名记者。她老公,也就是她同桌,他成为了一名报社编辑,她和她老公都是正直的新闻工作者,他们专门报道社会的黑暗面,比如说…… 

 

  抓毒贩。 

 

  我醒了,是哭醒的。眼泪像泉水一样浸湿了枕头。 

 

  现在明明是夏天,屋内的温度却像寒冬一样冰冷刺骨。我把身体蜷缩成一团,裹紧被子,却依旧感觉自己被浸泡在冰水里。 

 

  我好像发烧了。 

 

  我漂亮的鱼尾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被其他大鱼吃掉了,我的身体化了脓,每游动一下就会带出腥臭的污血。 

 

  水族馆似乎已经几百年没有游客来观光了,所有的鱼都翻着肚子,静静地飘荡在漆黑的臭水里,我竟成了这片死寂中唯一的活物。 

 

  金碧辉煌的城堡再也不能焕发昔日璀璨的亮光,它陷进了沙子里,像一块满目疮痍的废铁皮。明明只是一场冗长的梦境,但人世间已经过去了几个世纪,天地之间似乎经历了一场浩劫,这个水下王国已经泯灭了。 

 

  谭寰煐,都是她害了我。 

 

  我打算报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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